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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德本实习律师为您解决诉讼指南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代理有关诉讼指南诉讼和仲裁案件。


芜湖诉讼指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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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民商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涉外民商事案件:一是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即本国法院对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法律依据是国际条约及国内法;二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涉外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依据是国内法对本国法院在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划定,指的是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的


  • ·保全的财产是否享有执行优先权?
      《执行规定》中更明确了这一原则,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条中规定的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情形没有已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但有人提出本条中与担保物权并列的那个优先权应包括财产保全。此处的优先权的范


  • ·原告起诉是否必须书写起诉状?
      原告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以起诉状的方式起诉。口头方式是指原告以口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书面的方式仅可以体现起诉这种法律行为的慎重,而且在内容上也更能全面详尽的表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起诉方式应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以书面的方式


  •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 ·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休庭的区别
      休庭是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以便庭审人员休息或进行合议或出现其他情况时适用的一个程序。而闭庭的意思是指庭审程序的结束,一旦宣布闭庭,庭审就结束了。延期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


  •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关于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分为诉讼事务服务和非诉讼事务服务。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律师向客户提供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起诉,举证,出庭,上诉,应诉等等),合同仲裁代理服务,劳动仲裁代理服务,刑事辩护和代理,行政案件代理服务等。非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企业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个人法


  • ·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
      为规范审判秩序,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08〕10号)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作如下调整:一、市高级


  • ·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


  • ·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被告如何答辩?
      答辩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法律文书。  被告在答辩


  • ·证据保全的内容
      证据保全程序原则上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通常是由认为该证据能够用来支持其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但是倘若双方都当事人都认为证据有利于其主张的,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出。  申请的程式是指申请人向法院以何种形式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以及在特定形式下应列明或表明何种


  • ·计算机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
      将“侵权行为地”作为确定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的联结点,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1)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是指实施侵权行为的地点,又称侵权行为发


  • ·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


  • ·司法鉴定结论错误的处理对策
      1、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首先要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申请的支持,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


  • ·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在合同法律实践中,有时候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这样的管辖约定吗法律实践中颇有争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的人民法院作为


  •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


  •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
      1、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材料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根据《证据规则》第65条的规定:合议庭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存


  • ·法院调解的内容
      法院调解的内容  1、调解方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2、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  (1)制作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


  •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


  •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即丧失胜诉权。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律师指出,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片面理解诉讼时效内涵及时效中断的事由,丧失许多主张权利的机会,吃“时间差”哑巴亏的现象屡见不鲜。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种:&


  • ·转让判决书合法吗?
      债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原则上具有可让与性。物权是静态的财产权,债权是动态的财产权。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并通知债务人的,即可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而合同法所禁止的债权转让情形分别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结合本案情形,合同性质与当


  • ·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


  •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买卖、运输、租赁、


  • ·对海损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三人不到庭如何适用法律?
      对第三人不到庭的诉讼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可比照民诉法有关原、被告不到庭的法律规定适用法律。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宣判前第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其经传票传唤,


  •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 ·李律师你好看到您之前受理过关于南京悦吉餐饮有限公司的案子
      李律师你好 看到您之前受理过关于南京悦吉餐饮有限公司的案子 劳烦看到回复一下想咨询一些相关问题

    ·新沂农村拆迁赔偿问题。
      专家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我家是江苏新沂市的。我爷爷30年前在村子的外围有一块600平方米左右的院子,全部用篱笆围起来,并且一直在上面居住,上面有150平方米的住宅。住宅为瓦房。其余地方全部种植银杏树,银杏树为59棵,树龄为33年。现在新新农村建设。需要拆迁了这块地,打算补偿22万。请问补偿的价格可以再提升一点吗?


    ·关于采金矿。,在我们村里每户都有一片竹林的使用权
      在我们村里每户都有一片竹林的使用权,在竹林里发现了少量的金矿,乡里和村里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将它转让给私人开采,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力?

    ·我买了一部车,现在要卖掉,买家是外省的,这个车可不可以过买家的老家车牌
      

    ·有60岁了,移民有失地养老保险吗?老人在家生活不好过?
      有60岁了,移民有失地养老保险吗?老人在家生活不好过?

    ·我最近被骗一万多块钱,网商贷他用我名义骗万,我不想还
      我最近被骗一万多块钱,网商贷他用我名义骗万,我不想还

    ·我在北京一家宾馆,被一个醉酒男子胳膊上扎了一x,然后我报案警察已经拘捕他,我在医院住院花费1万多元,
      

    ·向胡建律师你好,我想向您问一下我的房子被楼上漏坏了,一直没有
      向胡建律师你好,我想向您问一下我的房子被楼上漏坏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你好,我想问一下,第一次容留他人吸x,不构成刑事罪的,现在人在戒x所,多久能出来
      

    ·女娶男生育二胎后回迁户口到男方,算超生吗?
      女娶男生育二胎后回迁户口到男方,算超生吗?

    ·请问如果老板恶意拖欠公司员工工资, 是否可以不向劳动部门申请
      请问如果老板恶意拖欠公司员工工资,是否可以不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直接向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借款百分之三十利天逾期百分0合法
      借款百分之三十利天逾期百分0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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