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本实习律师
苏州法律服务网
30.nj18.com
苏州德本实习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首页>>苏州 苏州市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吴江区 太仓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旅游度假区 
律师团队
>>
  •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律师在线
>>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侵权赔偿律师
>> 
  苏州损害赔偿律师,苏州赔偿律师,苏州维权律师,苏州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苏州索赔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苏州环境污染赔偿,苏州财产损害赔偿律师,苏州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苏州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侵权赔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德本实习律师为您解决苏州侵权赔偿法律纠纷,解答苏州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苏州环境污染赔偿,苏州财产损害赔偿律师,苏州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苏州侵权赔偿案件。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苏州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内容及程序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内容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以看出,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


  • ·是否可以跟精神病人结婚
      一、是否可以跟精神病人结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


  •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后,其贬值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是这样答复的: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员工跳槽拉走客户需赔偿公司
      员工承认,曾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但这是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合同规定了自己应当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但公司并未对此予以经济补偿。作为一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条款,在法律上应该


  • ·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
      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接着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受理后,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 


  • ·违约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


  •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


  • ·一方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一、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而双方达成合意而解除。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


  •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


  • ·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简述一下:1、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


  •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出


  •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


  • ·行政赔偿调解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5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


  • ·司法精神鉴定不一致怎么办?
      一个刑事案件中,被鉴定人经多次精神鉴定,每一次鉴定结果并不完全相同,对精神鉴定结论争议较多的案件性质多为凶杀、伤害、强奸、纵火,前两种案件多因为缺乏明显的现实动机而由司法机关提出鉴定,但常因


  • ·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为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


  • ·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


  •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


  •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及其它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具体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支出范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主要用于该事件的生态环境修复,不可修复或无必要修复的,可统筹用于其他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费用支出或其他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原则上应用于损害发生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 ·事故赔偿调解的参加人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


  • ·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赔偿”原则。从我国


  • ·精神损害抚慰金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是法官自由酌量原则,以及区加别对待原则,适当限制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计算赔偿数额的方法是:      一是概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 苏州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无故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及赔偿金应何时发放?解除合同后需要递交什么材料给劳动局
      无故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及赔偿金应何时发放?解除合同后需要递交什么材料给劳动局

    ·舅舅工伤身亡,按照法律规定,外婆拿到5%的赔偿金,但是舅妈在没有见证人请问这个协
      舅舅工伤身亡,按照法律规定,外婆拿到5%的赔偿金,但是舅妈在没有见证人,切外婆不识字的情况下,让外婆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指出外婆如果需要使用这笔赔偿金,必须征得舅舅儿子的同意,请问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个体户开除我们打工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我的老板是个个体户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正在上班的时候老板把我们两个人叫进办公室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原因就是不办陪客人喝酒请问能要求老板双倍赔偿吗谢谢

    ·我妻子是精神病患者;结婚前她就得了这个病接近十年了;2017
      我妻子是精神病患者;结婚前她就得了这个病接近十年了;2017年登记结婚,与今年年初生育了一个女孩;可是后来经过治疗效果还是没有很大改善,生活中发现很难和精神病人相处过日子,备受精神病对自己的精神折磨,请问我可以申请离婚吗?法院会支持我离婚吗?

    ·骨盆骨折后出现性功能障碍,可以申请鉴定和赔偿吗?
      您好,我是山东的,我的朋友在工地上干活时发生意外,骨盆骨折,输尿管断裂,到现在已经有半年多了,自伤后性功能就出现障碍,不能勃起,我想问一下,哪里可以做性功能鉴定,针对这一方面如何申请赔偿?

    ·一级瘫痪伤残赔偿,我工人在卸货时不小心摔下
      我工人在卸货时不小心摔下,当时离地面大概1米多高。经我们及时送医院抢救数天,但还是造成终身瘫痪,像这样的事故我们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又该承担多少?最多赔偿多少,最少又昰多少?

    ·我被人家在游道上用摩托车撞到了,没有住院如果按法律赔偿能赔付我多少钱
      你好,我被人家在游道上用摩托车撞到了,没有住院如果按法律赔偿能赔付我多少divclass="w990mamt20

    ·能赔偿吗,被传销骗了7万多
      被传销骗了7万多,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调查后答复:徐某2006年5月购买了7万多卢会产品,石某7月也买了7万多卢会产品,刘某经徐某和石某介绍决定购买7万多产品,并借了徐某3万,在徐某的带领下来到了专卖店签署了申请表,经办人是石某,2007年该卢会公司被认定为传销,刘某血本无归,2008年6月徐起诉刘某要求还3万借款,法院支持了徐某的请求,刘某随后到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徐某和石某的非法经营罪,经查徐某和石某也是受害人,构不成非法经营罪,故不

    ·在不知道他有老公的情况下跟别人老婆同居被抓对方强迫签写赔偿金
      在不知道他有老公的情况下跟别人老婆同居被抓对方强迫签写赔偿金以及殴打 现在每天发信息来恐吓要钱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四级工伤农村户口能按城市赔偿吗?都需要些什么
      温馨提示:四级工伤农村户口能按城市赔偿吗?都需要些什么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咨询-急!
      我朋友骑电动车在过了十字路口的地方撞了一人,交警说他走了快车道(路是四车道,他走了中间),撞了人需负全责。我朋友也不是说自己没有责任,就是想问一下这过路的人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而且当时因叫的车让那人住院了因他感觉手臂有点*,医生说不能用医保且让我们做各种检查,到现在住院挂水请护工做各项检查(有的都是重复的检查),几天下来用掉了好几千块钱,而且到现在为止那人还在住院,真不知何时才能解决?(如果是合理的费用,我朋友是原意承担的。)请问,作为我

    ·老婆出轨要离婚,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老婆出轨要离婚,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劳动赔偿,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七年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七年,在这期间它没有和我定劳动合同和交纳任何保险.所以我上个月辞职了,请问我能不能向老板提出经济赔偿

    ·关于赔偿问题是按当地居民还是按当地农民赔偿
      我是在镇街上的农民,家里从来没种过田土,在街上做点小生意,本人自己从读书毕业以后就出门在外为打工,05年年底回家,半年后在家坐车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关于赔偿问题是按当地居民还是按当地农民赔偿

    ·你好请问我在厂里受伤骨折了如果要申报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你好请问我在厂里受伤骨折了如果要申报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以,是否合理divclass="w990mamt20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热线:025-86309110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解答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苏州环境污染赔偿,苏州财产损害赔偿律师,苏州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苏州侵权赔偿案件,为您解决苏州侵权赔偿法律纠纷。
      苏州侵权赔偿律师热线:025-86309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30.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德本实习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