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服务网
30.nj18.com
025-86309110
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南京法院
南京仲裁
南京看守所
联系方法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首页
>>
南京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律师团队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在线
>>
婚姻家庭律师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家庭律师,南京财产分割律师,南京房产分割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婚姻律师,南京离婚律师网,南京婚姻法咨询律师,南京婚姻调查律师,南京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
南京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
首页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德本实习律师为您解决南京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答南京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南京婚姻家庭案件。
<<事发地
*
<<手机号
*
南京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
·
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定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明责任分配给父母一方
·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
·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
民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3年3月10日,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
·
父母离婚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
一、孩子归谁抚养? 1、2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
·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
·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
·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
·
小孩抚养费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2008年7月23日生 法定代理人:***,女,汗族,1985年7月30日出生
·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
·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
·
分手或离婚是否有青春损失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认为自己为对方付出的过多,希望对方在经济上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会提出关于对方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的
·
信托处理婚姻中财产分配
解决婚姻中财产分配问题的工具主要有公证和信托两种。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
·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
·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该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但依然属于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同时,
·
在国外的一方,是否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
·
婚姻状况公证书
1.格式一 结婚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省××市(县)××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编号为×××号的结婚证书,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
·
可以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
·
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现实生活中,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一样,最关心的便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时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未知之数,有可能最后是军人一方拥有抚养权,那要是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该怎样做呢?下文中我们将为
·
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
·
不知对方下落的婚姻或债权债务案件该如何?
女方的户口已经迁到男方这边,现在女方已经离开男方家一两年了,男方至今也不知道女方在哪,推测最近过年女方会回娘家过年。问如何起诉?在找不到女方的情况下,想要起诉离婚,如果选择直接起诉,那
·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重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第三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其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已经登记结婚或虽为登记结婚,但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重婚包
·
一方婚内负债,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南京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马老师,,我是上门女婿,,老婆说离婚,,我带来5万块钱,我妈
马老师,,我是上门女婿,,老婆说离婚,,我带来5万块钱,我妈妈的借来五万,如果离婚,我是不是可以拿走
·
和老公离婚争夺抚养权可是他在早不在甘肃兰州生活了近十年一
和老公离婚争夺抚养权 可是他在早不在甘肃兰州生活了 近十年一直在上海上班居住 现住在松江区新桥镇 是不是需要在松江起诉抚养权 但是我没有他的居住证信息 在嘉定区工作
·
我想离婚,我们过不下去了
我想离婚,我们过不下去了
·
我们认识一个月登记结婚 礼金花掉4万余元 婚后不到4个月她回娘家不回来了 请问
我们认识一个月登记结婚礼金花掉4万余元婚后不到4个月她回娘家不回来了说要离婚请问礼金我能要回来吗
·
父母藏起两本结婚证、户口簿,是不是就永远不能办理离婚了啊?
请问下,本人想办理离婚,但是父母不同意,藏起两本结婚证和户口簿,要怎样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之前有打过盐城民政局电话咨询,民政局工作人员回答我说,必须要拿到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才能办理离婚,那如果这样的话,父母一直不拿出这些证件,是不是永远不能离婚了呢?
·
结婚两,半后分居,女方和男方分开出去打工。分居一后,女方和男方再次共同生活两个月
结婚两,半后分居,女方和男方分开出去打工。分居一后,女方和男方再次共同生活两个月,天天吵架。性格不合。女方如果提出离婚,男方一再要求退彩礼,但是男方,没欠钱。女方用退彩礼吗?男方为什么希望女方说离婚。
·
男女想复婚女方娘家不给户口本能复婚吗
男女想复婚女方娘家不给户口本能复婚吗
·
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我们家就一个孩
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我们家就一个孩
·
离婚如何分割无产权的集资房?
离婚如何分割无产权的集资房?
·
求助~离婚咨询
背景(结婚两年,结婚时因我母亲不具备在购买房屋资格,所以以我老公名义购买一处房产,首付及还贷都是我母亲偿还)现情况如下,老公因*博欠棋牌室10万,欠招商银行平安易贷10万,每月分期付款,信用卡透支10万已冻结,现在如果要离婚,怎么样处理才能不负债务责任,而且此处房产该如何能保住,谢谢!
·
我家孩子在青岛市黄岛区法院7月29日被判刑三年,现在有两个多
我家孩子在青岛市黄岛区法院7月29日被判刑三年,现在有两个多月了,我们家长不知孩子现在是在看守所里,还是转到了监狱,,判刑后到现在我们家长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我想问一下是什么原因。.
·
婚前买房男朋友一个人付首付写的名字他一个人名子,婚后一起还房款,如果房子证上不写
婚前买房男朋友一个人付首付写的名字他一个人名子,婚后一起还房款,如果房子证上不写女方名字,这是我们共同财产吗
·
建宁起诉离婚要备哪些材料
建宁起诉离婚要备哪些材料
·
我想起诉离婚,律师你的地址
我想起诉离婚,律师你的地址
·
如果想离婚,对方找不到怎么办
如果想离婚,对方找不到怎么办
·
律师想咨询离婚和子女问题
律师想咨询离婚和子女问题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热线:025-86309110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南京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南京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热线:025-86309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30.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德本实习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