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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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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一)劳动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主体合格,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有一方不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即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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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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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指税后工资还是税前工资?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应该以其税前收入(应发工资)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税后收入(实发工资)为计算标准,因此作为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月平均工资”也应当以税前工资为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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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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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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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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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www.njLawyer.cn。船员雇佣合同是船员作为雇员与作为雇主的航运公司或个体船民等之间签订的雇佣合同南京律师网。在船员劳务外派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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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纠纷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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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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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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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工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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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管理指挥权。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做出必要变动,但是这种变动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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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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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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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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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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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如果劳动者因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生产活动而受到一定处罚,如扣发奖金等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谈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时,很多劳动者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对于一些可预见的情形,双方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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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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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事项
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保密事项来规范主体双方的行为。(一)保密范围要适宜。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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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确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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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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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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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对老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通常情况下,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但是针对工龄较长且将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职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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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一、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 1、符合双十条件的话,在签订合同时,最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答:符合双十条件,是指在本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以上,离退休年龄不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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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违反该协议的,应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员工保密协议书》未约定明确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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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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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代表机构可以被列为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第11条的规定,外企代表机构不具有用人单位的资格,只能通过外事服务单位为其派遣劳务人员的方式来聘用中国雇员。但是,根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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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
六安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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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拆分,员工工资拆分是否合理
员工工资拆分是否合理,比如员工工资:2000元,拆分成基本工资1160+加班工资: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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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约,我与公司的签约工资是6000元
我与公司的签约工资是6000元,但公司只按4000元给我购买社保及交公积金,是否违约?我可否要求补回少交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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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薪是否等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外企员工,近日患肾炎需要多休息,因此无法承担过多的工作任务。人事部找我谈话要给我调岗。我不知道这样会给我减薪吗,如果工资下降我不同意的话,是否可以视为公司解雇我,我可以拿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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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我是一私营厂老板&
我是一私营厂老板 一直是上一天班给一天钱 厂里一员工平时对他蛮好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给告了他现在拥有我给他盖章的工作证明我该怎么办 打官司最后结果会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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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一年不给,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一年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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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每月八千,在职十个月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公司领导
工资每月八千,在职十个月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公司领导骂人像骂小孩!不打算做了!受不了,想聘请你为为律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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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押金不给,有事有一天没去上班第二天告诉老板的老板就把我给辞了押金和工资什么
有事有一天没去上班第二天告诉老板的老板就把我给辞了押金和工资什么都不给我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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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与我签劳动合同,并且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我劳动报酬
公司没与我签劳动合同,并且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我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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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工资有变动吗
请问工伤工资有变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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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事实,可以当做证据,可以当做证据?
可以当做证据,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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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签订劳动协议、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
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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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受伤了,老板把工资打了张手条叫我交到单位沈工。工资
我在工地上受伤了,老板把工资打了张手条叫我交到单位沈工。工资也不发。我还想咨询一下如果清伤但是不能干重活。能不能在要点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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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们扬州地区对双倍工资的时效性
律师,您好!我是高邮的,请问一下我们扬州地区对双倍工资的时效性是怎样规定的,是从离职起一年内算起,还是从在职算起。我在一私营企业2年,没有签合同。现在离职了,(被单位辞退的,因为单位快破产了),那么我可以跟单位要前二年的双倍工资吗?如果是从在职算起,那么我就超过时效了,如果离职起算,还没有。到仲裁时,他们说双倍工资过时效了,请问过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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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戚66年的,在丹阳一单位打扫卫生两年,工资二千不到,每
我一亲戚66年的,在丹阳一单位打扫卫生两年,工资二千不到,每天八小时制,骋用单位没交任何保险,自己交的居民险,上月在丹阳中医院回肠癌症手术,马上还要化疗,单位没过问过,想找您咨询法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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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本单位签劳动协议改为和劳务公司签协
和本单位签劳动协议改为和劳务公司签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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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打工的工资还欠两万,没给怎么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2019年。打工的工资还欠两万,没给怎么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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